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月
依规治党、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为扎实推进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明纪知纪守纪,本公众号即日起开启党内法规系列学习推送。首期聚焦《中国共产党章程》,带领全体党员深学细悟党章要义,牢记初心使命、明晰党员义务权利,自觉以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筑牢思想根基、严守行为底线。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遵循。
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 维护党章更加自觉地学习贯彻其他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主要内容
党的二十大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于2022年10月22日通过并生效,由总纲和11章组成,11章共55条。
总纲
总纲,是党章的总则和灵魂,是党的思想理论、政治主张以及路线方针政策的集中表现。
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毛泽东思想: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邓小平理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科学发展观: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马克思列宁主义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
"十个坚持"历史经验
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新时代新征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新时代新征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二O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A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
党的建设六项基本要求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六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第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五,坚持民主集中制。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
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人权利: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另选他人。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巡视巡察制度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
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修改党的章程;
选举中央委员会;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
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
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党的中央委员会
中央组织结构图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央
委员会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中央政治局 中央书记处
中国共产党全国
代表大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
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
机构作出规定。
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举行时间 日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 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召集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
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委员会任期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时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
领导本地方的工作;
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
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
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基本任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志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
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
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六章 党的干部
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第七章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
除党籍
留党察看
最长不超过两年。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
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
党内的最高处分。
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
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
2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
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保障党员的权利。
第九章 党 组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党组的任务: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
事项;
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第十章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的领导体制
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
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第十一章党徽党旗
中国共产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绕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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